我想问问各位广大车友,1、让销售去跟领导申请价格,需要给500诚意金,砍成了就不退(500块是小事,这个规定合不合理)2、按揭购车需要装GPS,然后费用购买者出。3、提完车购车合同4S店需要收回,称可给复印件。以上三点合不合理,合不合规?希望各位广大车友解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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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都不合理不合规,甚至违法,直接举报这个店,不买也恶心死他
第一点挺合理的。不给诚意金问完价你又去对比咋搞。第二点纯属送钱给店。根本就不装GPS。第三就看公司了
这是买不到车就没法过年了吗 买车的那么多 车型那么多 实在不行还有二手车 再不行租车开 一个个买个车还能让别人拿捏 这没骨气 要是我直接骂一顿 掉头就走
不合理,能不能卖,销售心里一清二楚,根本不用申请
完全不合理
毛病。能谈就谈。不要交钱不行就换个品牌我就这么和销售谈的。你第一次报价离谱了,我理都不理,掉头就走
合同都不敢给,正常吗
可以给的,按照你预想的价格去砍就行了,买车前多做功课
就这种套路,你如果答应了,后面坑绝对一个接一个
合同收回肯定不合理,说严重点可以算是商业欺诈了。